“新旧唐书”在为凤阁侍郎、同凤阁鸾台三品刘祎之立传时(凤阁即中书省,鸾台则是门下省,武则天当政后改名),记载了他如何触怒武则天被赐死的过程。
唐睿宗垂拱初年,因为武则天作为太后临朝称制,刘祎之私下和凤阁舍人贾大隐议论说:“太后既能废昏立明,何用临朝称制?不如返政,以安天下之心。”贾大隐转身就将刘祎之的话报告武则天,史称武则天极为不满。垂拱三年,有人受指使诬告刘祎之,说他接受诚州都督孙万荣贿赂,又私通许敬宗的小妾。武则天当即令肃州刺史王本立前去审讯刘祎之,当王立本前去出示武则天的敕令时,刘祎之脱口而出那句振聋发聩的话“不经凤阁鸾台,何名为敕”,质疑敕令的合法性。武则天听闻此言勃然大怒,认为刘祎之公然质疑和拒绝制使,于是将其赐死。
刘祎之这句“不经凤阁鸾台,何名为敕”,是何意呢?其实就是指出武则天的敕令没有经过中书省(凤阁)、门下省(鸾台),不合乎法度,是不能成为敕令的。武则天临朝称制,他发出的命令就是代表皇帝,而皇帝敕令为什么一定要经过中书省、门下省才具有合法性呢?这就要从唐代的皇帝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看了,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,仍然是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的君权、相权的权力边界问题。
武则天像
展开剩余83%一、皇帝不是一个人在专制,还有那个大权在握的丞相在今天的人们看来,古代的皇帝高高在上、威权在手,可以生杀予夺,藐视众生。实则不然,皇帝手下那个丞相,才是总揽一切的人,可以说管天管地管皇帝。
丞相一词,在秦始皇以前原本就是副手的意思,就是君王的副手,也是君王的管家。到了始皇帝一统天下,分天下为郡县而治,丞相则由君王的私人副手、管家,一跃而成为皇帝管理国家的副手、管家,既要管理国家事务(公事),也要管理皇室家务(私事)。
既然是皇帝的副手,丞相的职权就需要好好地划分。皇帝权大了,丞相就没人干了,皇帝就算累死也管不好国家,没有好处;丞相权力大了,皇帝会很担心,尾大不掉、篡权谋位,也很可怕。
因此,从设立丞相那天起,君权与相权如何划清边界,又如何能够和谐相处,就是一个大课题了。
唐太宗
二、秦汉时期的丞相职权有多大?汉承秦制,加以完善,形成中国大一统之后第一套完备的官制,也清晰地界定了皇帝和丞相的权力界限,谁管什么基本是很清楚的。具体是如何界定的呢?
(1)先看内宫。
皇帝在宫中有“六尚”,即尚冠、尚衣、尚食、尚沐、尚席、尚书。从名字上可以看出,皇宫内的六尚,大部分是负责皇帝和内廷衣食起居的,唯有尚书是真正的秘书处。尚书设尚书令一人、尚书4人(也称4曹)、尚书郎4人。
(2)再看丞相府。
据《汉旧仪》记载,汉武帝元狩六年,丞相府吏员达到382人。包括丞相史20人,秩四百石;丞相少史80十人,秩三百石;丞相属100人,秩二百石;丞相属史162人,秩百石(此处记载各项人数之和与总人数不一致)。
而根据钱穆先生在《中国历代政治得失》一书中的说法,丞相府吏员有“十三曹”。实际上就是分别负责某一方面辅助工作的十三个部门,包括了西曹、东曹、户曹、奏曹、词曹、法曹、尉曹、贼曹、决曹、兵曹、金曹、仓曹、黄阁。西曹主管丞相府人员录用;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吏升降;户曹主管祭祀农桑;奏曹主管奏章收发;词曹主管词讼;法曹主管邮传驿递;尉曹主管运输;贼曹主管缉盗;决曹主管处理律法决断;兵曹主管兵役;金曹主管货币盐铁;仓曹主管粮食保管;黄阁主管丞相府所有一切事物记录。
由此可见丞相府的规模之大、职权范围之广泛,二千石这一类最高级别的官职任命也要经过丞相府,同时,几乎所有的政务都在丞相府有对应的吏员处理。
(3)最后看政府的组织。
汉代中央政府的最高首长即所谓“三公九卿”。“三公”是指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,丞相总揽政事,太尉主管军事不问政事,御史大夫主管监察。但御史大夫又是丞相的副职,按照汉代惯例,必须先做御史大夫、才有资格升任丞相。因此,丞相实际上就是政府最高领导。
同时,丞相作为以前的帝王私人管家,还要兼管皇帝的私人事务。但丞相自己其实分身乏术,所以就只能委托别人来管。于是,设置了御史中丞一职,常驻宫禁。御史中丞在职权上,可以管理皇室的一切事物。但是在职级上,御史中丞是御史大夫的下属,御史大夫又是丞相的下属,论起来还是丞相在兼管皇宫内务。
因此,可以说丞相既管政府事务,又管皇宫事务,职权不可谓不大。
萧何像
三、唐代的丞相职权分散在三省
唐承隋制,实行三省六部之制,三省即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。当然三省六部制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,尚书原本是内廷六尚之一,东汉时逐渐走向前台,成为朝堂的领头部门尚书省;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,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,至隋代才整齐划一为三省。
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,副长官为中书侍郎,主要职官为中书舍人。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,副长官为门下侍郎,主要职官为给事中。中书、门下二省都设在宫内,所以又有谏诤之责,以匡正皇帝的过失。尚书省设在宫外,长官为尚书令,实际不任命,由副长官左、右仆射代行职权。仆射负责都省职事,总领六部。
三省制的目的在于分散相权,有利于君权。所谓“中书取旨,门下封驳,尚书奉而行之”,三省彼此制约。
三省六部
四、皇帝发敕令,中书省起草、门下省复核
按照程序,一般是中书舍人拟稿,中书令或者中书侍郎修改完善定稿,然后呈送皇帝画敕,即成为皇帝的命令。
接下来,命令将送往门下省,门下侍中、门下侍郎将对诏书进行复核。如果命令没有问题,则副署之后,交由尚书省执行;如有问题或意见,诏书或敕令将被封还。
由此来看,皇帝也不是随心所欲就可以下命令,必须考虑是否会被封还的问题,这就是中书省、门下省对皇帝的制约。
房玄龄像
但在程序中也有个问题,皇帝的诏敕不能总是被封还,又来一遍程序吧。于是,就设立了一个联席会议的机制,成为政事堂。皇帝有命令,得先拿到政事堂,由中书令、中书侍郎、门下侍中、门下侍郎齐聚一堂,对命令是否可行进行讨论,可行则按照程序发出诏敕。而尚书省长官需要得到允许才能参加政事堂会议,因此唐代只有中书省、门下省长官可称为丞相或宰相。
虽说皇帝下诏敕需要中书省起草、门下省复核,但皇帝也有不遵守的时候。这个时候皇帝的君权就高高在上,目空一切了。以唐中宗所封的“斜封官”来说,就是不经中书省门下省,直接下命令封的官。虽然对皇帝无可奈何,但皇帝其实也不敢太放肆,装诏敕的封袋也不敢跟平常的诏敕一样,要斜着封,因此叫“斜封官”。而且,“斜封官”往往也被官场中其他人看不起。前文所述刘祎之质疑武则天诏令不合法的事,也证明在一般人眼中,不经中书省门下省的诏敕,是无效的或者说不叫诏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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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见,即便相权被分散设置在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,君权相比汉代已经强化,但皇帝仍然要依赖相权、忌惮相权,不得不对已经分散的相权予以一定程度的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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